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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06 15:14:48 文章字号:[] 视力保护色:


   

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18号),有关规定,现将惠水县辖区内未按要求备案的机动车维修企业向社会予以告。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730日前,请以下各机动车维修企业到我局办理经营备案,逾期未办理的将联合市监、综合执法等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地址:交通局一楼车辆技术与驾培股办公室

联系人:罗永林0854-6221249

特此公告!

                         

附件:惠水县未备案机动车维修企业名单.xlsx


惠水县交通运输局

202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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