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水县2023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对学生资助工作的全面领导,切实做好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国家开发银行普惠金融部关于印发《关于印发〈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教助中心〔2023〕16号 )。为确保2023年我县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高效、平稳、有序进行。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助学贷款受理时间
受理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至9月3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回执录入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
二、贷款金额
1.本、专科(含高职)最高可贷12000元/年。
2.研究生最高可贷16000元/年。
三、助学贷款对象及条件
(一)借款学生
1.2023年高中、中职毕业学生被全日制普通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录取普通本/专科(含二学位、高职)、预科学生。
2.高校在读学生(含研究生)。
(二)条件
1.借款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件之一
(1)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户、城乡低保户、特困救助供养等困难户学生。
(2)孤儿、残疾人子女,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3)无力负担大学学费家庭的学生;
(4)因灾、因病等突发情况,导致家庭暂时出现经济困难的学生。
2.共同借款人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亲或母亲。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18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
(6)未结清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四、助学贷款程序、方式
(一)现场办理
1.注册用户: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www.csls.cdb.com.cn,完成注册,注意续贷学生使用原用户名登录,无须重新注册。
2.在线申请并导出《申请表》:填写或更新个人基本信息、共同借款人信息,提出贷款申请并导出贷款《申请表》。系统提示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由学生在《认定表》书面承诺代替其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证明。续贷的同学,无需填写《认定表》,需要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申明”。
3.现场审查:首次贷款需要学生与共同借款人一起携带所需材料前往惠水县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手续;申请续贷的,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携带所需材料即可。
4.签订合同:资料审查通过后,县资助中心工作人员打印《借款合同》一份给借款人留存。
5.录入电子回执:到高校后请高校经办老师在2023年10月10日前,登录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电子回执。注意:过时未录入回执,视为放弃本次贷款申请。
(二)远程办理 (仅针对续贷学生)
1.远程办理续贷的学生需要自备电脑及安装代理行APP的智能手机。借款学生(必须由借款学生本人操作,不能委托共同借款人或其他人办理)需使用电脑浏览器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网址:www.csls.cdb.com.cn)提交贷款信息和续贷声明,然后选择网上签订合同。
2.使用代理行APP扫描网页上的二维码,进入身份验证,通过验证以后提交申请,在远程受理过程中使用代理行APP人脸识别功能进行身份认证。
3.由县资助中心老师进行审核。
4.审核通过以后,贷款学生在线下载打印合同和受理证明(受理证明回执码需在2023年10月10日前请高校教师录入回执)。
注意事项:如果共同借款人发生变化,需要先前往资助中心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再由学生及新共同借款人共同到场签订合同,不可代签,不能选择网上签订合同。
五、贷款学生所需资料
(一)首次贷款需要材料
1.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2.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本人签字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未通过预申请学生需要提供)。
3.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的身份证原件。
4.新生:录取通知书原件;高校在校学生:学生证原件或一个月内“学信网证明”或高校开具的《学生在校证明》。
5.《生源地助学贷款诚信承诺书》由县学生资助中心提供,学生及共同借款人阅读后现场签字。
(二)续贷需要材料(仅针对到现场办理续贷业务的学生)
1.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2.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六、助学贷款受理时间安排
(一)现场办理
结合惠水县户籍实际在校大学生情况,通过优化、整合各镇贷款学生人数,实行错峰错时段受理贷款业务,具体时间如下:
1.续贷学生办理贷款时间:2023年7月17日至年9月30日,按十一个镇办(街道)划分,具体如下:
7月17日——7月21日 王佑镇 羡塘镇 雅水镇
7月24日——7月28日 濛江街道办事处 芦山镇
7月31日——8月4日 摆金镇 明田街道办事处
8月7日——8月11日 断杉镇 岗度镇
8月14日——8月18日 好花红镇 涟江街道办事处
错过片区办理时间段的,可在8月18日后上班时段随时受理。
2.首贷受理时间:学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可即日办理至9月30日结束。
(二)远程办理(仅针对续贷)
根据学生实际情况,鼓励续贷的学生进行网上申请,由资助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网络资料审核。申请时间:2023年7月17日——9月30日。
七、贷款地点
1.2023年惠水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惠水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助学贷款窗口办理。窗口开设3个服务台办理贷款、信息变更、审核工作;本楼层配备“自助服务区”一个,免费供学生完成注册、《申请表》填写打印(备注:各楼层“自助服务区”电脑设备均可免费使用)。
2.严格按照“早入学、先办理”的原则,进入服务大厅通过叫号排队进行。
八、服务电话
国家开发银行服务热线:95593
惠水县学生资助中心:0854——6221231(罗老师)
惠水县教育局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