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水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关于终止惠水百姓医院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22 15:5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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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水百姓医院于2024年1月10日主动提出中止医保服务协议,截止2024年7月18日,仍未提出继续履行医保服务协议申请,实际中止医保服务协议超过180日。
根据《贵州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黔医保事务中心〔2021〕27号)及《黔南州2024-2025年度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八十四条“定点零售药店可提出中止医保协议申请,经经办机构同意,可以中止医保协议但中止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80日,定点零售药店在医保协议中止超过180日仍未提出继续履行医保协议申请的,原则上医保协议自动终止。”之规定,我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于2024年7月22日起终止惠水百姓医院医保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惠水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