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2025)070(刘毅、刘健)
发布时间:2025-05-12 15: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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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编号:惠不动产遗失字(2025)070号
惠水县土地房屋征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因保管不善 ,将权利人刘毅、刘健,惠房权证和平镇字第0950号房屋所有权证、惠国用(97)字第177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 ,坐落于惠水县涟江街道环城西路102号,土地面积为53.2㎡,建筑面积为37.71㎡,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 ,现声明以上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惠水县土地房屋征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