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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水县《生育服务证》登记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18-05-22 16:54:23 文章字号:[] 视力保护色:

 

依法登记结婚后,准备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子女的夫妻

方式一

登记对象持夫妻双方身份证明、结婚证明原件到夫妻任意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村(居、社区)委会或镇(街道)卫生计生办公室登记。

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方式二

登记对象通过电脑登录“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方网站首页,打开“生育登记服务”栏目,也可通过手机微信关注公众号:“健康贵州”或者“健康惠水”,打开“生育登记”栏目,均能进入“贵州省生育服务网上登记平台”,自行登记本户有关婚育信息,申请《贵州省(电子)生育服务证》。

(网址:http://sydj.gzhfpc.gov.cn/)

村(居、社区)计生专干或镇(街道)卫生计生办负责人核实并登记夫妻相关信息材料后,当事人可现场免费领取普通《生育服务证》。

通过网上登记平台成功进行生育服务登记的夫妇,可在网上自行打印“贵州省(电子)生育服务证”,或持身份证就近到各地卫计部门请工作人员帮助打印(时间:4-5个工作日)。

(“贵州省(电子)生育服务证”与普通《生育服务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者取其一即可,电子证勿需加盖公章。)

 

办理的必备要件:

一、登记对象:一方或双方为本县户籍,以及双方均非本县户籍但一方或双方在本县居住,准备生育第一个子女或第二个子女的夫妻。

二、所需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明、结婚证明原件。

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三、登记机构:夫妻任意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村(居、社区)委会或镇(街道)卫生计生办公室。

四、承诺时限:

1、普通《生育服务证》,证件齐全、婚育情况核查清楚,立即办理;

    2、“贵州省(电子)生育服务证”,登记成功后,在第4-5个工作日后自行上网打印(有系统自动生成的“二维码”防伪,勿需加盖公章),也可持本人身份证就近到各地卫计部门请工作人员帮助打印。

五、收费标准:免费。

六、监督举报电话:0854—6283165、6221655、622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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