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惠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439833 | 信息分类: | 其他公示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4-03-21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中共惠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中共惠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
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工作安排,县委第五巡察组于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8月25日对惠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开展巡察,县委第五巡察组向县供销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责任落实情况
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县供销社党组对此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县委第五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积极推进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一)深入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县供销社党组专题学习了《关于印发〈十四届中共惠水县委第四轮巡察第五巡察组关于巡察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的反馈意见〉的通知》(惠巡通〔2023〕56号)文件精神。领导班子成员逐个表态,主动认领问题,带头组织研究整改措施和办法,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巡察整改的部署要求上来,为抓好整改落实提供有力思想保障。
(二)明确责任领导,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社属企业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中共惠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关于十四届中共惠水县委第四轮巡察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分工及整改时限,建立“一个问题、一个整改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真抓真改、立行立改,逐一对照检查,逐一明确目标,逐一落实责任,逐一建立台账,逐一整改落实,逐一对账销号,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全面保障整改落实。
(三)加强跟踪推进,强化统筹安排。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推动保障整改落实。严格对照方案,按照既定目标任务,各负其责开展整改工作。聚焦巡察反馈意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检视剖析,查摆自身问题,通过加强思想斗争和政治洗礼,进一步帮助领导干部看清问题根源本质,切实增强落实整改的主动性、紧迫性。先后以党组会、职工会等方式召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研究整改难点及解决措施,推动整改工作稳步推进。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州委工作要求情况方面存在的差距
1.学习贯彻上级文件精神主观能动性不强。县社在学习中央、省和行业领域指导性文件上认识不足、学习不够。
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紧盯重点内容,踩实关键步骤,扎实推动主题教育“学、干、改”三个方面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是利用党组扩大会专题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等相关文件,并在之后的干部职工会、理论中心学习组等会议中不断加强政治理论、中央、省和行业领域指导性文件的学习。
三是县供销社党组进一步学习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加快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并制定《惠水县供销社关于持续深化综合改革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通过不断坚持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央一号文件、国发2号文件、中央、省和行业领域指导性文件纳入党组会、党组扩大会、干部职工会等学习,使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了“为农、务农、姓农”的服务宗旨,做到了思想有提高、认识有提升、学习有实效。
2.党管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认识不足,工作落实不到位,政治敏锐性和政治意识有差距。
一是调整充实了县供销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党组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
二是及时补充学习了《惠水县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跟踪督办机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县委明确要求学的意识形态相关文件,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3.执行政策有温差。县社执行上级精神认识不足,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上不够有力。
一是县供销社财务审计科对5家社属企业开展内部审计。
二是对日杂公司管理层进行改组,重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经理一名。
4.指导督导和管理社属企业不够有力。
一是县供销社党组审议通过《惠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属企业管理办法》。强化指导责任落实,加大对社属企业的指导力度,常态化对社属企业进行财务督查和资产清查等。
二是制定《惠水县供销社关于开展2024年两节安全稳定集中督查检查的通知》(惠供发〔2023〕8号),并加强对烟花爆竹运营安全管理力度。
三是严肃董事会议召开程序,董事长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参加董事会议。
5.基层社服务“三农”的桥梁纽带作用发挥不够有力。
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黔南州供销社关于深化贯彻中共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贵州省促进供销合作社发展条例》等相关文件进行原文学习,切实领会文件精神,指导基层社恢复重建工作。指导濛江街道供销社、涟江街道供销社提质改造,指导长腊村、长征村级供销社建立,通过与贵州猫头鹰农机作业合作社合作共建供销社社会化服务中心,共建为农服务平台,共吸纳60余户农民加入。
二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基层社做实为农服务工作,吸纳社会能人大户加入基层供销社,共建为农服务平台。
三是对建有的镇、村挂名空壳社加强指导,县社农资公司强化对接,指导基层社开展涉及农资方面的经营活动,提高服务“三农”的工作能力。县社农资公司积极指导基层社开展农资经营活动,并邀请农技站专家到田间地头开展用肥指导,提高服务“三农”的工作能力。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存在的差距
6.关于党组会议召开不严谨的整改。
一是县供销社党组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
二是县供销社党组会审议通过了《惠水县供销社“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对决策程序中的参会人员比例、议题提出等进行了修订,将重要人事任免、资金审核使用等内容完善列入重大事项决策。并严格按照要求每月召开党组会,坚持重大决策问题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的机制。
三是常态化组织办公室人员集体学习,不断提高业务工作水平,规范做好各项会议记录,及时拟写各项会议纪要。
7.干部管理“宽、松、软”,对职工管理上批评不够严肃、措施不够有力。
一是安装指纹打卡机,实行全体干部职工指纹打卡签到制,实现干部考勤管理数字化。
二是专题学习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请示报告和严肃会风会纪工作的通知》《惠水县县管干部作风建设“事不过三”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
三是为整顿干部作风,严肃考勤纪律,县社修订了《惠水县供销社考勤管理制度》《惠水县供销社2023年度干部职工目标管理办法》《惠水县供销社干部作风建设“事不过三”管理制度》等,将“因工作不力、工作敷衍应付造成影响或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因违反会风会纪被上级通报的”列入“事不过三”制度。
8.盘活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和资产安全上作为不够。
一是组织全社干部职工学习中华全国总社关于《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供销财字〔2020〕39号),提高社有资产管理的认识,成立县供销社资产清查小组,对社属企业资产情况进行摸排核实并登记造册。利用好闲置资产,创造出更大的价值。
二是县供销社党组审议通过《惠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属企业管理办法》,明确了管理职责范围,规范企业经营。
9.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落差。
一是县供销社党组审议通过《惠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属企业管理办法》,明确了加强对社属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管。
二是社属企业制定公司财务制度,明确财务部职责及岗位职责,制定财务报销管理制度及流程,通过明确监管措施,强化责任追究,营造风清气正的企业环境。
10.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
一是农资公司制定公司财务制度,明确财务部职责及岗位职责,制定财务报销管理制度及流程,并清收退重复报账资金。
二是责成农资公司完善资金管理制度,理顺财务、账务处理流程,对资金定期清查盘点,加强流动资金监督管理,并定期不定期对流动资产进行清查和盘点,严禁白条入账,确保资产的安全,避免造成新的损失。
11.公车管理制度执行有差距。
一是组织县供销社、好花红公司、农资公司、资产公司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惠水县供销社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二是县供销社严格按照《贵州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完善公车管理,针对县社公车,已使用公车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管理车辆。针对社属企业公车,逐一建立公车使用台账,分类做好油卡使用登记和出车记录等,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差距
12.选人用人制度落实不力。
一是开展系统内安全生产业务培训,积极参加黔南州供销社新时期社属企业改革与高质量发展路径业务知识专题讲座等。
二是对县供销社股级岗位配备情况开展自查。任用股级干部1名,任用科室负责人2名,并按程序报批报备。
三是根据《贵州省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用)管理办法》规定,对领导干部因工作需要到社管企业兼职(任职)的情况进行自查,县供销社因体制要求有部分干部因工作需要到社管企业兼职(任职),均兼职不兼薪,并已按相关程序报备。
13.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在主体责任落深落细上还有差距。
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学习《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规范县供销社领导班子分工文件,明确领导班子对其分管领域工作负有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
二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感,做到具体研究部署工作,实实在在地组织抓好落实。
14.整改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一是对上轮巡察发现的未严格召开党组会等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复盘,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在本轮巡察整改中强化责任担当,继续强化整改落实,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
三是党组会集体审议修订了《惠水县供销社“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共惠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关于印发〈惠水县供销社“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通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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