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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水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3-12-25 00:00:00 文章字号:[] 视力保护色:
索 引 号: 000014349/2019-406106 信息分类: 灾害事故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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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惠水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方案

为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反应机制,规范、指导我局开展食品安全应急处理工作,提高部门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按照州局制定的《黔南州质量技术监督系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方案》的要求,现制定《惠水县质监局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方案》,请各分管领导及相关业务股室学习贯彻,认真组织实施。

1、总则

1.1  制定目的

全面履行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卫生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规范、指导全局开展食品安全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安全和市场经济秩序,构建和谐社会。

1.2  制定依据

依据《黔南州质量技术监督系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方案》,制定方案。

1.3  使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国家质检总局发出预警通报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县内发生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

1.4   工作原则

1.4.1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质监部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卫生监管职责,着眼于以人为本,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减少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

1.4.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做好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1.4.3快速反应,有效应对。根据国家总局的科学判断和国家、省、州局发出的预警通报,及时采取应急措施,严格控制事件发展,有效应对安全风险。

1.4.4防控结合、长效监管。食品监管工作组要通过监督抽查、执法检查、生产许可等工作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日常监管,全面掌握情况对可能引发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重要因素作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1.4.5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县局食品监管人员应加强学习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技术,提高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指挥能力。

2  组织结构及职责

2.1  领导机构

在州局统一部署下,指挥本县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工作,制定有效措施,组织全局职工开展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工作,对处置所需要资源进行协调和保障。设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反应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落实上述职责。

2.2  工作机构

局综合组承担食品监管日常工作,具体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工作。

3   风险预警

3.1  信息收集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食品安全监管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局领导及州局报告。

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直接报送省局,同时间向州局报送。

局综合组专门负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并及时整理、登记、上报州局食品安全监督科。

4  快速反应

根据国家总局发布的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县局在州局启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后,在州局统一指挥和部署下采取以下措施:

4.1  现场控制

4.1.1及时上报。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州局报告,重大的、情况紧急的,可直接向省局和国家总局报告。

4.1.2迅速反应。在报告信息的同时,根据职责权限立即启动应急程序。对出现群体性中毒、致病或人员死亡的突发事件,执法人员要在获得信息或接到上级指示后,应在第一时间到达事件发生生产加工企业现场。

4.1.3现场处置。执法人员要对相关生产企业进行有效控制,对事发原因进行调查;对生产的问题食品实施查封,严防入流市场;对已销售的问题食品进行追查并通报有关部门协查;对生产加工企业依法采取吊销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限制销售、责令召回等措施;查清风险产品的原料来源和市场向,及时有效地遏制危害的进一步发生。同时把事件结果动态及时上报州局和当地政府。

4.2  两查摸底

4.2.1 企业调查。针对预警涉及的食品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要尽快组织对本辖区内有关生产加工企业的数量、分布、生产规模、生产条件、原料来源、产品流向等情况。

4.2.2产品抽查 。对涉及风险食品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查清问题的根本原因及危害程度。

4.3  执法检查

要根据本辖区情况,对辖区内可能存在问题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逐一进行执法检查,对查检中发现的问题食品,要立即查封,对有关生产企业依法采取责令停产、限制销售、责令召回等措施。同时,要详细调查问题食品的生产、销售情况,及时向省、州局和当地政府报告。

县局要根据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新问题和上级部门的指示,对监督抽查的重点地区、重点产品和重点企业做出及时调整。

4.4  报告通报

在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发现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涉及其他地区,应及时通报相关地区质监部门,并及时上报州局;涉及跨地区的,由州局报省局时通报相关省区的质监部门;涉及其他执法部门,应通报相关执法部门,并将通报情况上报州局。

4.5  总结分析

风险预警解除和突发事件解除后,县局认真总结工作情况,分析经验教训,提出今后改进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工作总结报告,上报上一级质监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

5   工作要求

5.1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县局要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反应的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周密部署,一把手要亲临现场指挥协调。

5.2  系统联动,果断应对

坚持实事求是、特事特办、商效灵活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果断采取措施,有效控制事态发展,严防危害进一步蔓延。如果情况紧急,可以先处置后报告。

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推迟、推诿应急工作的开展。

5.3  细化职责,奖惩分明

县局建立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对坚持原则、处置得当、沉着果断的有功人员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误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以及玩忽职守、临阵脱逃、推卸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相关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并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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