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水县审计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惠水县审计局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惠水县审计局工作的透明度,特编制了《惠水县审计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主要有以下9类:
1、机构领导,包括本机关领导简历、分工。
2、机构设置,包括本机关机构职能、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
3、部门动态,包括本机关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工作进展成效。
4、人事信息,包括领导干部任免公告、招考信息和招考录取信息。
5、政策法规,包括本机关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6、规范性文件,本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政策解读。
7、行政执法,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
8、财政预决算,包括年度财政预算、决算情况;三公经费情况、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9、其他,包括本机关上述栏目内未尽事宜。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惠水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
惠水县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gzhs.gov.cn/。
当面受理点:惠水县涟江街道办事处建设东路财政大楼三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
联系电话:0854—6221050;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惠水县审计局办公室;
本机关当面受理点:惠水县涟江街道办事处建设东路财政大楼三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
联系电话:0854—6221050 ;
传真:0854—6221050;
邮箱:电子邮箱:hsxsjj@163.com;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在受理地点获取《惠水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也可在惠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获取。申请人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到受理地点提出书面申请,并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并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人委托他人或组织提出申请的,必须同时出示委托人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并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申请人的委托书。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申请处理
本部门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通过适当方式核对申请人的身份。
本部门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做出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本部门将终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以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做出更改、补充。
本部门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在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惠水县政府办公室、惠水县监察局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